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酒店管理、经营;餐饮管理及服务;会议会展策划服务;旅游项目规划开发;物业管理;项目顾问咨询;酒店用品、民族商品批零兼营;汽车租赁。住宿、餐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零售(金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体育用品、农业机械、农具销售;会议会展服务,婚庆礼仪、商品展览展示服务,旅游咨询服务、农业观光旅游服务;公园开发;基础设施项目经营;花卉、园艺作物、果树种植、销售;种植技术研究、推广;户外运动、赛事活动组织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园林绿化、温泉开发。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