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桥梁与隧道、高速公路与各类公路路面及沿线设施施工、维护维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市政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工程代建;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房屋租赁;道路保洁;销售:混凝土、沥青再生料;(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标志标牌生产销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建筑材料加工、生产、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沥青再生料加工、砂石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