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拟订全县金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联系驻县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引进金融机构入驻,做好配合协调、信息交流和监管联动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全县金融业数据统计和情况分析,提供决策建议,推进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融资活动;落实扶持、推动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的有关政策,协调直接融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结合职能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