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视频监控器材、家用电器、智能停车场系统、电子显示屏、电动门、报警器材、门禁器材、消防器材、拼接屏、视频会议设备、通讯器材、机电设备、电教设备、高低压成套设备、音乐美术体育器材、办公用品及桌椅、计算机、办公设备及耗材、校园广播设备销售及安装;安防系统工程、弱电系统工程、网络系统工程、计算机信息集成系统的设计、施工及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