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力工程施工、地基与基础、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管道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 建筑智能化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交通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特种工程施工;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设计及施工;石漠化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