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对国有统征土地进行投资开发,对城市基础设施及水利、道路、桥梁、房地产进行投资开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劳务、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物业管理,对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生态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建设进行投资开发,对机动车安全技术、综合性能进行检验及检测,对机动车进行调校及维修,政策允许的其他经营项目。加工:农副产品。销售:沙石、水泥、钢材。(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