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授权管理的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棚户区改造工程、易地扶贫工程、移民安置工程、城乡统筹建设、新农村建设、人居环境改造、健康养老、乡村开发、房地产开发,生态、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交通水利、旅游、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及运营;市政、公路、建筑、装饰装修、古建筑工程、河湖整治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施工劳务服务;文化传媒、宣传广告、矿产品、医药品(医药器械),物资供销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