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绶溪片区***街以南城中村更新改造保障性
安居项目公开选择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拟公开选择莆田市绶溪片区***街以南城中村更新改造保障性安居项目进行公开选择代理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简介
1.名称:莆田市绶溪片区***街以南城中村更新改造保障性安居项目
2.地点:莆田市
3.概况:项目共涉及绶溪片区5个地块(地块*-A、地块*-B、地块*-C、地块***、地块**)。项目规划用地共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共约******平方米,新建住宅建筑,设置配电房、物业管理用房、文体活动室、地下室、绿化等。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及基础配套工程等。
4.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估算约*******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元、基本预备费约*****元。
*、代理范围
1.中标代理机构工作范围:代开发、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过程内容的招标代理工作(最终实施内容、方式及金额以业主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相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答疑等招标所需的工作,并报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备案和发布招标信息等;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发放、标后备案档案整理等事项;同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招标全过程服务。
*、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号和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金额乘以中标人投标时所提交的折扣率计取,按委托方实际委托代理项目每次开标分别计算(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含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及工作餐餐费等相关费用,不包括场地使用费、交易服务费),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代理费在招标服务内容完成后全部付清。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工程招标代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提供《诚信承诺书》,系统自动生成并加盖电子印章。
3.投标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交投标报价函(由投标人加盖公章上传系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除《诚信承诺书》以外,上述资格材料在报名时提交的相关附件中原件扫描上传,原件扫描上传时则无需加盖公章,无法提供原件的按上述规定提交复印材料并加盖公章。
*、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材料提交时间为****年**月 6 日 下 午 ** 时 ** 分起至****年**月 ** 日 下 午 ** 时 ** 分止,逾期不予接收。
2.材料提交方式:线上递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按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采用线上投标,具体操作方法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中标单位确定的方式
1.本项目采取从投标人中选择投标报价折扣率最低且资格条件核对合格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2.若投标报价折扣率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家或以上的(不足7家的,则全部入围,超过7家,则随机抽取7家入围)。采取随机抽取中标的方式从报价折扣率最低且资格条件核对合格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单位;
入围程序:第*轮由系统生成投标人对应的代表号码,第*轮由招标人当众抽取7个入围单位的号码,第*轮由招标人在入围单位号码中依次抽取中标号码。
3.本项目投标报价折扣率以*分比形式体现(如“*折”即以“70%”表示),最高值为70%,最低值为**%,投标人须在**%-70%之间进行报价,报价小于**%或者大于70%的为废标;
4.凡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曝光的,系统将自曝光之日起*个月内自动屏蔽该招标代理机构名单,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己有明确限制招标代理活动时间的,按行政处罚时间限制其招标代理活动。
5.若只有*家投标人审查合格,则直接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工作要求
1.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公示确定后3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选择第*家备选单位作为中标人。
2.若中标的单位未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任务,招标人有权拒付服务费,取消中标人资格并单方解除合同,并选择第*家备选单位作为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单位。
3.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招标答疑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并发布招标信息;组织开标、评标并发布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发放;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并协助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等招标全过程服务。若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未能按要求完成招标代理任务,招标人有权少付或拒付招标代理费;若出现错、漏和重大缺陷等情况的,按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4.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因其他过错,影响工程招标公开、公平、公正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业主不予以支付招标代理费,有权解除与其签定的合同且由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若因招标代理机构入场行为不规范导致被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报,招标人有权按每次单项行为扣除招标代理服务合同金额的5%进行处罚。
6.根据招标人工作需求,随时到项目所在地配合相关工作。
*、公告时间
****年**月 6 日 下 午 ** 时 ** 分起至****年**月 ** 日 下 午 ** 时 ** 分止。
*、抽取地点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 1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综合考虑项目实际需求(包含服务范围及项目投资金额调整),折扣率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调整。
2.中标人须切实履行招标代理义务,审慎认真开展代理工作。编制招标文件时,须按照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范本及招标人要求依法依规编制招标文件,同时应认真核对内容,不得出现内容矛盾或错误(包含但不限于前后不*致、金额、数量、时间及单位错误等);招标过程中,须合理、合规、合法地设定公告、答疑、项目通知、开标、公示及中标通知等时间节点,完整并正确上传招标人提供的项目资料,若发生违反上述约定的行为,招标人有权按每次单项行为扣除招标代理服务合同金额的5%进行处罚。若造成工程纠纷等导致招标人权益受损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索赔等额损失。
3.如因政策变化任务取消,中标代理机构须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合同协议的解除终止工作。
4.投标人所提交的折扣率报价函需按照报价函格式填写(格式如下),加盖公章在报名界面的“其他附件”中提交并上传,否则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报价函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同意按本次招标公告内容要求,以 %折扣率参加本次 (项目名称)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报价。
投标人: (盖章)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畅林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下载: 公开选择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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