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康湖水路交通运输示范项目*期工程(汉江*桥至*桥段航道维护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4年**月6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采购公告更正
更正内容:
将原公告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所有标段通用)中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年1月至今任意*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删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6日
名称:*************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环城南路2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高新观澜8栋2单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工
电话:***********
************
****年**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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