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竞价采购
交易会公告
( *** 4 第 **** 场)
受 *********** 委托,*川粮油批发中心将通过网上竞价交易的方式 进行 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竞价采购标的:
标的号 | 承储单位 | 实际存储库点 | 货仓号 | 产地 | 生产年份 | 品种 | 等级 | 数量(吨) | 出糙率 | 整精米率 | 杂质 | 水分 | 色泽气味 | 黄粒米 | 脂肪酸值 g/***** | 入库能力(吨/天) |
*********** | 石盘库区 | 1号 | *川 | **** | 中晚籼稻 | *级 | **** | ≥**.0% | ≥**.0% | ≤1.0% | ≤**.5% | 正常 | 黄粒米≤0.8% | ≤*******/**** | *** | |
2号 | **** |
采购详情:
1、本次采购****年产中晚籼稻,质量指标须达到******-****国标*级及以上要求和稻谷**/******-****存储品质要求,其中:水分≤**.5%(水分**.5%起扣,水分含量超出**.5%,按照每超0.1%按0.**%比例扣量,超出**.0%拒收);杂质≤1.0%(杂质≥1.0%,整理达标后入库,其相关整理费用由卖方承担,筛下物由卖方自行处理);出糙率≥**.0%;整精米率≥**.0%;谷外糙米≤1.8%;黄粒米≤0. 8 %;脂肪酸值≤1 9 *****/****;色泽、气味正常。
2、食品安全指标须符合** ****-****相关规定,其中:黄曲霉毒素**≤***/**;重金属镉≤0.1 9 **/**;无机砷≤0.****/**。
3、若指标不能达到以上条款,买方有权拒收。拒绝接收虫粮、陈粮及新陈互混、品种互混的稻谷。供货时必须提供有粮油产品质量检验资质的第*方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到库后采购方进行逐车初检,初验主要是水分、杂质、出糙率、整精米率、黄粒米、脂肪酸值、重金属镉、黄曲霉毒素 **等,根据初检结果判定是否入库后,最终质量认定由具有粮油产品质量检验资质的第*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以上任何*项质量、品质、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均作退货处理,造成*切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
(*)检斤方式:数量检斤以采购方库内地磅秤计量结果为基准,供货方可派人监秤。以上仓储条件均具备 *** 吨以上过磅能力。粮食入库为散粮入库,如到库货物为包件时,包装物将统*随车去皮。
( * )采购价为到达采购方指定仓 内 的**,到库 内 的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卖方发货前应与买方沟通协商,合理安排发货进度。
( * )入库费: **元/吨由卖方承担,在入库前汇入买方账户 .
( * )入库条件: 过磅能力 *** 吨,日入库能力为 ** 0吨/天。
( * )交货期限: ****年1 2 月 3 1 日前完成入库 。
(*)其他要求: 先入库 1号仓 **** 吨稻谷 , 后入 2号仓****吨稻谷。
( * )结算方式:买方 在入库期内 将全部货款汇至*川粮油批发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入库完成初次验收 付 **%货款,该标的稻谷全部入库完毕后经具有粮油产品质量检验资质的第*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整仓验收合格后, 付 剩余 **%货款凭卖方提供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5日内结算。如验收不合格,买方做退货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执行,同时卖方必须在买方作出退货之日起 ** 天内补足质量合格的的产品。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时间及交易对象:
(*) 专场名称: *川竞价采购专场 (会员可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用户中心”,在右侧专场列表中选择此专场进入)
( * )交易时间: ****年**月8日 **:**开始
( * )交易对象: 参加竞价交易的 对象 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报名须知
(*)已注册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的省外客户,首次参加*川市场交易须拨打 ***-********(何超)提供报名信息。
(*) 未注册客户 联系企业所在地省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预交保证金
( * ) 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按拟 交易 数量,预交 粮食 **元/吨的交易保证金 、 *** 元 /吨 的 履约 保证金 。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 并 将 保证金转入 到 “*川市场交易账户” 中。
(*)汇款账户信息:
(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
开 户 行:农行成都市总府支行
(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
开 户 行:农发行*川省分行营业部
*、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成都市上东大街段 ***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川交易中心。
*、 *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 2 ‰。交易成交后, 竞得 方按此标准向批发中心交纳手续费。
*、 本公告未尽事宜, 按照 《 *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 采购 交易细则 》 (****年**月) 有关规定 执行 。
*、重要提示:
本次 交易 使用 “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 交易密钥 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已转入*川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 (***) ********(挂网) ********(报名) ******** ( 交割 ) 交易 **群:*********(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 ******** ********(传真) 财务 **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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