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标段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节字[****]**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平利县;
2.2 工程规模:更新改造污水处理厂脱泥、除臭、曝气等系统、格栅机、检测设备、水泵、鼓风机、***膜组、配电设施及备用电源等设施;更新改造*****污水管道**.****,*****污水管道4.****,*****污水管道1.***,*****污水管道0.***,配套检查井及管沟破除恢复等(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猫儿沟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及管道破除恢复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元);
2.4 计划工期:***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标段;标段编号: ***********************;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
3.2 标段名称: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及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信用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外省入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及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信用等信息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3.5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近*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申请人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近*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 3.8其他要求: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期间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 **:**起至****-**-** **:**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标段名称: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标段,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平利县人民政府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无。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康市***********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平安大道 | 地址: | 安康市汉滨区吾悦广场*期商铺**-***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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