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筑新材料生产项目已由宁夏贺兰工业园审批服务管理局 以 《 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年产商品混凝土***立米,沥青混凝土***吨,水泥稳定碎石***吨,透水砖****立方米。
2.2 建设地点:银川市贺兰工业园;
2.3 招标范围:1.罐区;2.生产车间;3.事故水池;4.外网;5.原料车间;6.综合楼及消防水池;7.沥青混合料厂拌热再生组合设备基础。(1)设计: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工程竣工验收前全程跟踪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2)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包括工程前期相关准备工作、工程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施工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
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资格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并以牵头人作为投标主体: ①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3家且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②其中具备施工资质的成员必须为联合体投标时 的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 和责任,并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在本标段中投标;④由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1)设计项目负责人:*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项目主导专业);(2)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级,建筑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的项目经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1日**:** 至 ****年**月**日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 电子交易平台 ”)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宁夏贺兰县暖泉工业园区 1 幢-1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宁夏银川市虹桥南街西侧天源财汇中心C座**层
联系人:**、张工
电话:****-*******、***********
[************************]*************建筑新材料生产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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