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分行****年中秋、国庆节节日慰问品提货券项目采购公告
为做好****年中秋、国庆节节日慰问,现***************就****年中秋、国庆节节日慰问品提货券项目发出采购邀请,诚邀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日喀则分行****年中秋、国庆节节日慰问品提货券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为做好中秋、国庆节节日慰问工作,本次采购以提货券方式进行,提货券范围为米面油等日常食品类及个护清洁等日用品类。
注:本次项目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
*、 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1.被邀请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粮油、食品及日用品销售等。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2.被邀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被邀请谈判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被邀请谈判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5.被邀请谈判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被邀请谈判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被邀请谈判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被邀请谈判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被邀请谈判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被邀请谈判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被邀请谈判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被邀请谈判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8.被邀请谈判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被邀请谈判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被邀请谈判人的合法权益。
9.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要求
****年9月6日至****年9月**日,上午9时**分至**时,下午3时**分至6时,可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或现场递交。材料发送至邮箱的,请在谈判时提供原件备查,现场递交的,请*并携带原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证合*证照*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章。
(*)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如通过邮箱发送材料报名的,谈判或签署合同前,采购人将审核上述材料的原件,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将取消合作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报名合格后发送至报名所留邮箱。
*、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以采购邀请文件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谈判时间及地点
以采购邀请文件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上海中路**号中国银行日喀则分行*楼
联 系 人:***珍
电 话:****-*******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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