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份罪犯食堂蔬菜等物资采购项目询价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受*******委托,对其即需的“***********年**月份罪犯食堂蔬菜等物资采购项目”进行了询价采购。****年**月**日**时**分,在*******的监督下,本公司组织了询价评审活动。经询价小组评定,现将询价结果公示如下:
*、询价结果
成交供应商:合肥*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响应总报价: ******.**元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参与询价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或*******提出。
*、供应商质疑/异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必须是参与该质疑/异议询价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在质疑/异议有效期内提出的质疑;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书面质疑/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质疑/异议人名称;
(*)质疑/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受:
(*)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异议人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干扰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质疑/异议扰乱询价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询价采购人:*******
询价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合肥金融港**栋**楼
质疑/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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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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