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平县澄饶联围综合整治(*期)工程(堤岸及渠系部分)之渠系部分已由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饶平县澄饶联围综合整治工程(*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发改投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资金来源为除从上级争取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建设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饶平县海山镇澄饶联围。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规模为*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清淤疏浚及堤岸整治工程,渠系改造及整治工程。饶平县澄饶联围综合整治(*期)工程(堤岸及渠系部分)分*阶段实施,本次实施渠系整治部分。渠系整治总长**.*****,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清淤、新建水闸建筑物,以及新建灌区生产道路。渠道边坡采用浆砌石挡土墙。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饶平县澄饶联围综合整治(*期)工程(堤岸及渠系部分)之渠系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市港排沟清淤*****;2.紫云排沟清淤*****,拆除重建水闸1座;3.南兴港清淤*****,并拆除重建倒虹吸1座;4.灰寨溪清淤*****,并新建格宾护岸****;5.青山水闸至大沟明渠右岸场地平整并种植草皮****㎡,新建步道****,仿木栏杆****:左岸岸坡整治*****,新建步道*****;6.白泥港清淤*****,新建格宾护岸*****,新建3.**水泥路面*****;7.引黄干渠清淤*****,新建人行步道*****,新建护岸****,拆除重建排水闸1座;8.引黄干渠排渠新建护岸****,新建步道****;9.大沟明渠拆除重建2座分水闸;**.引黄明渠清淤*****,新建挡墙****;**.中洋港清淤疏浚*****;**.围内东*新建步道*****、东*新建步道*****、东*新建步道*****,新建人行栈桥等。
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工程勘察报告、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说明。
2.4 本项目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元,暂估价******.**元。安全生产措施费、暂估价不参与**竞争。
2.5 计划施工工期:**个月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只设置*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
3.2 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以上(含*级)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并注册在本单位,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需提供近*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3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项目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人)。
3.4 投标人近*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
3.5 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
3.6 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评审专家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 近*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8 凡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和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址:****://***.**.**.***/)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月 **日 9 时 ** 分前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截止时间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
4.2 请投标人报名后密切留意系统中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9 时**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详细操作方式见《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评定分离交易系统使用指南(****
版)--投标人》,咨询电话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完全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及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署明联系电话。开标时各投标人如收到短信通知须凭 ** 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解密,开标解密完毕各投标人需在网上开标大厅确认开标结果;如有异议,投标人需在开标后 ** 分钟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提出;如开标后 **
分钟内未做确认,也未提出异议,则视同默认开标结果。
5.4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及*套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份,副本*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盖章、签字后
的复印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与电子版投标文件*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
改、补充、澄清、更改,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饶平县水务局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顶宫路口粤东大厦 3 楼
电话:****-*******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
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南建设大厦3楼 地址:饶平县海山镇坂上村**门水闸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惠州市花边岭北路盛世清华苑*楼***室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 系 人:**
电 话: ***********
**** 年 9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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