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成交结果公告
发包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工程名称 | 勾庄安置房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地质勘察及第*方外业见证 | 交易编号 | ******************** | ||
发包方式 | 公开招标 | 成交备案时间 | ****年9月**日 | ||
地质勘察工作 承包单位名称 | 成交价 | 成交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
************** | 按照余财政[****]**号《工程勘察付费基价最高控制费率标准》的**%计取。(本项目地质勘察及外业见证总预算***元,最终结算费用不得超过***元,超过的按***元结算,未超过的按实际结算。) | 接到项目建设单位通知后不超过**个日历天内完工(包含出具地勘报告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具体工期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逐步详细明确,在开工后将按照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勘察,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有关费用请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充分考虑,不另行调整。 | *** | ||
外业见证工作 承包单位名称 | 成交价 | 成交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
**************** | 按地质勘察工程最终勘察费的8%计取。(本项目地质勘察及外业见证总预算***元,最终结算费用不得超过***元,超过的按***元结算,未超过的按实际结算。) | 按照建设发【****】***号文件等相关规范的要求,第*方外业见证工作与地质勘察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工期为接到项目建设单位通知后不超过**个日历天内完工)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相关费用请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充分考虑,不另行调整。 | ** | ||
注:①响应单位成交后提供相关证明由发包人确认,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或弄虚作假的,视为此次项目成交无效并拉入黑名单。②企业备案时间应在交易公告发布前。 |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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