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内涝积水点雨污分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河市内涝积水点雨污分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监理已由 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以“沙审批审【****】***号文”,核准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市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沙河市西环路(南环路-故河道),文谦大街(京广铁路-西环路),南环路(京广铁路-西环路)。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将原有雨污合流管道用作污水管网,铺设雨水管网,压力管道、一体化泵站3座及配套雨水检查井、接户井、收水井、压力检查井,路面恢复等附属设施
2.1.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止。
2.1.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或“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 ** 为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7.2招标小组成员: 招标人代表:张现芳 招标代理小组成员:周晓茹、王唯一、刘静, 其中周晓茹任招标小组组长。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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