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畜肉类(含畜肉制品、预包装制品等)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绍兴市越城区涂山东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绍兴市人民东路****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R-*****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畜肉类(含畜肉制品、预包装制品等)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章 投标人须知中前附表第6条 | 投标文件份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份,准备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份。 鉴于本次采购为电子交易,本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等均只需提供相应扫描件或图片,不作纸质资料核验,如有前后不*致,以此为准。 | 投标文件份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份,准备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份。 本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检疫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原件邮寄地址:绍兴市人民东路****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室,联系人:***,联系电话:***********,请于开标前送达,逾期不接收。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等均只需提供相应扫描件或图片,不作纸质资料核验,如有前后不*致,以此为准。 |
2 | 第*章评分标准商务技术分第2条产品品牌畜肉类 | 1.投标人具有畜肉类等肉食类产品投标前*个月7个批次或以上检疫合格证明的得6分;4-6个批次检疫合格证明的得4分;2-4个批次检疫合格证明的得2分。最高得6分。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保鲜冷库的得3分。 3.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冻冷库得得3分。 4.投标人有畜肉类定点屠宰加工合同的得3分。 本项最多得**分。 提供相关材料、租赁凭证、或证明文件授权信息等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1.投标人具有畜肉类等肉食类产品投标前(****年9月1日至9月**日)7个批次或以上检疫合格证明的得6分;4-6个批次检疫合格证明的得4分;2-4个批次检疫合格证明的得2分。最高得6分。(注:开标前提供检疫合格证明的原件,无原件不得分。按前附表要求邮寄。)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保鲜冷库的得3分。 3.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冻冷库得得3分。 4.投标人有畜肉类定点屠宰加工合同的得3分。 本项最多得**分。 提供相关材料、租赁凭证、或证明文件授权信息等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涂山东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绍兴市人民东路****号伟丰文化产业园藏品楼***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人民东路****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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