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公局****.***-6-声测管(长高)/*************
本项目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皖浙省界至郎溪西枢纽段**-3标段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皖浙省界至郎溪西枢纽段**-3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项目 声测管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1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皖浙省界至郎溪西枢纽段CG-3标段项目经理部。
2.1.2 建设地点:CG-3标段位于宣城市郎溪县,S46长兴至高淳高速公路宣城段途经宣城市广德市、郎溪县,是安徽省高速公路规划布局中的“5纵10横54联”中的联46线,部分段落与联31线S24杭合高速共线。是宁杭轴线上第二条线路顺直的高速通道,项目的建设对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快区域互联互通、完善安徽省高速公路网络布局、提升东联沪苏浙省际高速公路通达能力、加快皖南国际文化旅游产业融合、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
2.1.3 建设规模:本标段起止里程K33+979.083-K49+116.602,路线全长15.138km,设计速度120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4.5m,设互通1处(郎溪东枢纽互通),主要工程为路基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路面工程等。。
2.2招标内容:声测管(详细规格型号、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1.3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4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只允许生产商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组织单位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组织单位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6特别提醒:本项目主要材料业主要求实行准入制管理,候选材料必须在近五年内具有两个以上成功应用于已交工高速公路或高速铁路项目的业绩。各投标单位应无条件接受业主的考察,如不能达到业主的入围要求,招标组织单位有权解除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9 月 **日**:**时至 **** 年 ** 月 9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不开具发票,可提供收据),不邮购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4.3 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中交*公局长高项目声测管物资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
标书款账户: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
4.4供应商参与:
4.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4.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4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5.4本次招标设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采用供应商出具银行保函的形式收取。银行保函采用邮寄的形式,于****年**月**日**时前,将保函原件邮寄至以下地址并与联系人确认: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上东广场写字楼**楼,中交*公局*公司,邮编******。联系人:**************。
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致。在银行保函上注明“中交*公局长高项目声测管物资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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