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相差显微镜设备项目已议价采购完毕,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 (*元) | 数量 | 成交单价(*元) | 成交总价(*元) | 成交产品产地及品牌型号 | 成交供应商 |
***-****-**-*** | 相差显微镜 | ** | 2 | 9.3 | **.6 | 广州,*******,******* | ************ |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年9月**日至****年9月**日。
2.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医院反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留下联系方式。
3.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受理单位:招采办,联系电话:********,邮箱:*******@***.***
受理单位: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
中山大学附属第*医院(深圳福田)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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