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料作物去茎安全及除尘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香料作物去茎安全及除尘改造项目(招标编号:******-**-****),于****年9月**日**时**分,在*************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元(含税),******(不含税)
开票增值税税率:9%
工期:**个日历日,其中项目供货为**日历日,安装**日历日。
质保期:**个月
第*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元(含税),******(不含税)
开票增值税税率:**%
工期:本项目总工期**天,在合同签订、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开始施工,拆卸、改造、装配不超过**天,调试、验收不超过**天。
质保期:自项目正式交付之日起算起的两年
公示期:自***4年9月**日至***4年9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次性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
***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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