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楼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东莞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城街道东宝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号街道办事处2号楼*楼(东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楼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楼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正笔误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章采购需求中,原内容:“▲5)支持内置无线控制器功能,整机可管理台 **** **≥****** ”,修订为:“▲5)支持内置无线控制器功能,整机可管理**≥****台”。
2、招标文件第*章评审中,原内容:
“▲”技术指标条款响应情况 (**.0分) | 根据所投产品对照采购需求中标注“▲”条款进行评审:对于标注“▲”条款满足无偏离或正偏离的每项得1.5分,最高得**分。 (注:①采购需求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对应产品参数的证明资料。②采购需求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须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商的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白皮书或第*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未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能清晰显示技术指标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修订为:
“▲”技术指标条款响应情况 (**.0分) | 根据所投产品对照采购需求中标注“▲”条款进行评审:对于标注“▲”条款满足无偏离或正偏离的每项得1.5分,最高得**分。 (注:①采购需求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对应产品参数的证明资料。②采购需求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须提供所投产品原厂商的彩页或原厂商的官网截图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白皮书或第*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未提供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能清晰显示技术指标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名 称:*************
地 址:东城街道东宝路***号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号街道办事处2号楼*楼(东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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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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