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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
(重新公告) |
1. 招标条件 |
***************建设项目钟山风景名胜区东部入口旅游配套设施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栖行审备[****]***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室外景观绿化工程 |
2.2 工程地点:天泓山庄以北,仙林大道以南,环陵路以东。 |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2.5 结构类型: 其他 |
2.6 工期要求: **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元 |
2.8 招标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钟山风景名胜区东部入口旅游配套设施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 工程规模: 园林绿化面积:***** **;造价:**** *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4.1 从****年9月**日0时0分到 ****年9月**日**时**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 **:**:** |
5. 资格审查办法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工程项目、同*项目批 文、同*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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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
|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者缺*不可,否则视为未提供。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景观绿化施工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景观绿化施工费用,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中的企业业绩与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评分中的企业业绩不可兼得。注:直接发包通知书不属于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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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
|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 |
6.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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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舍*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 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舍*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B×**×**,**=1-**, **取值范围为**%~**%;** 的取值范围为 **%~**%;**、**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装饰、安装为**%~***%,市政工程为**%~***%,园林绿化工程为**%~***%,其他工程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分。投标报价:**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分。 8、业绩分 业绩:1分。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
8. 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致;如不*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根据建办城【****】**号文件和苏建招函【****】4号文件要求,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但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8.6、本项目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8.7、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类专业高级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园林绿化设计、园林绿化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环境艺术等专业)(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8.8、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年2月-****年7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9、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1号文规定执行。 8.**、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 8.**、项目负责人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1)企业信誉(满分**分) 企业具有第*方信用评估机构或银行评定的***级以上资信(信用或信誉)等级,得**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以扫描件形式编入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中。) (2)企业类似工程(满分**分) 投标人自****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的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者缺*不可,否则视为未提供。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景观绿化施工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景观绿化施工费用,否则该业绩不得分,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中的企业业绩与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评分中的企业业绩不可兼得。注:直接发包通知书不属于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3)认证体系(满分**分)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分,提供有效体系认证证书,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分,提供有效体系认证证书,否则不得分。投标人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分,提供有效体系认证证书,否则不得分。(提供有效的证书,以扫描件形式编入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中。) (4)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满分**分) 拟定1个题目,满分**分。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对应的得分为(区间分)**<优≤** 分、**<良≤**分、9<中≤**分、6≤差≤9分;无:0分;未参加答辩的不得分。答辩形式:现场书面作答;答辩范围: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内容。(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出题,答辩时间不超过**分钟。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答辩内容要求采用手写作答,否则不得分)。评委根据答辩情况酌情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该项得分(得分保留两位数)。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参加答辩按0分计。 8.**、本次资格预审不作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到场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8.**、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按上述评分方法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分,确定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前9名的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综合得分相同,则按以下方法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先后:按“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得分高的排名在前,如“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得分相同时,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表决决定排序。 8.**、根据苏建规字[****]1号文规定,资格预审项目因招标人设置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招标人应当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或者取消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业绩分1分:企业自****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的得1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者缺*不可,否则视为未提供。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景观绿化施工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景观绿化施工费用,否则该业绩不得分。综合评分标准的企业业绩与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企业业绩、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打分的企业业绩不可兼得。注:直接发包通知书不属于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8.**、其他相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 |
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代理机构:**************** |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琵琶洲**号 | 地 址:雨花台区城信街**号中交投资大厦**层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_*******&***;*********=*********** |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