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南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的珍南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站建设工程已由常熟市梅李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梅李镇珍南村
2.1.2建设规模:新做彩钢棚(约***平方),现有彩钢棚(约***平方)外侧立柱更换;新建污水、雨水管网;区域加铺地砖;破碎修补、建筑物外立面见新、内部整修等。
2.1.3合同估算价:**.***元
2.1.4工期要求:**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市政、土建、安装。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工程项目、同*项目批文、同*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9月**日8时**分至****年9月**日**时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9月**日**:**(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7.1本次招标采用负向最接近期望报价或次低价随机抽取,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1 企业可以使用**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平台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 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 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锁,咨询电话: ****-********。
9.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6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号)文件。
9.7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电子收款收据》。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常熟市梅李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常熟市海虞镇河滨路***-5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年9月**日至****年9月**日
**.友情提示:
**.1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2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常熟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下载网址:****://***.4.**.***:****/******/******/******_********.****。
**.3本项目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分中心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期)试运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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