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第*批次道路护栏批量采购项目废标公示
项目编号:********-**-****
本项目于****年8月**日在《南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排序。****年9月5日中标排序第*名浙江路鑫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递交了本项目的“放弃中标资格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规定,本项目按废标处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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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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