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邢台市冶金路、新华、宁晋支行消防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银行邢台市冶金路、新华、宁晋支行消防工程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标包划分:3个分包。(分包1:冶金路支行;分包2:新华支行;分包3:宁晋支行)。
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材料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每个分包1家,可兼投,不可兼中。(中标顺序:分包1、分包2、分包3)。
工期要求:30个日历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分3个分包,其中分包1:冶金路支行最高限价为:¥114,109.14元;分包2:新华支行最高限价为:¥159214.40元,分包3:宁晋支行最高限价为:¥148043.54元。
质量标准: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中国银行邢台市冶金路、新华、宁晋支行室内消火栓、灭火器、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进行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如下: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 须具备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5、 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已缴纳养老保险人员,且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6.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 近3年(****年8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8.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人的其他企业;(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投标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及服务应当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对于环保节能产品、环境标准产品、绿色产品体系等目录清单的要求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 线上报名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本次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公告期间将联系方式及下述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发至指定邮箱(hbzyzbdl@126.com),经审核成功后邮寄报名资料,报名资料需在报名时间内邮寄。所有报名资料邮寄至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邢台办事处(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胜利南小区11号楼3单元,收件人:赵彦,联系方式:13393197272)。
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及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报名);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适用于被授权人报名);
(4)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一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地点为 中国银行邢台分行***会议室(地址:邢台市信都区中兴西大街**号)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_**@****-**-*****.***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不使用第*方平台,不收费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邢台市信都区中兴西大街**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靶场街**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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