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年白云区交通拥堵点治理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年白云区交通拥堵点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年白云区交通拥堵点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主要对鹤龙*路(****)望岗工业*路交叉口、新石路与鹤龙*路交叉口、空港大道与启德路交叉口、空港大道与望岗大马路交叉口、大源南路与黄庄北路交叉口、空港大道与龙岗路交叉口、广云路白云分局办证中心对出路段、水边街、庆槎路-广汽本田对出路段、增槎路-西槎路(*统国际)路段、增槎路-庆槎路非机动车道、增槎路-西槎路交叉口等**处交通拥堵点进行治理,改造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交通工程、道路工程、迁改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等。本次改造路段最高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 | ||
招标内容 | ****年白云区交通拥堵点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暂定***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为***日历天,勘察设计工期为**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以下3.1.1、3.1.2、3.1.3资质: 3.1.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3.1.2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国内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3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2)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各1家)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见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2.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因字数限制,无法完整填写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人。 | ||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年9月**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8日 **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月8日 **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年**月8日 **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开标室(天润路***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永福正街**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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