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洛阳*缆新能源链接基地项目1#研发办公楼***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洛阳二缆新能源链接基地项目1#研发办公楼EPC项目
2、项目编号:伊滨工施招标新(2024)0015号
招标编号:伊滨建招2024-045
项目代码:2407-410351-04-01-951211
3、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资金,100%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二缆新能源链接基地项目1#研发办公楼EPC项目,本项目位于司马光路和汉魏大道交叉口东南方位。建设一栋研发办公楼,该建筑为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单体建筑建筑高度约27.8米,总建筑面积约13338.93平方米。
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总承包模式,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施工图纸设计、报批建设、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与工程有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编制、竣工验收、移交、备案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本项目不包含精装修)。
6、建设地点:伊滨区。
7、设计施工期:12个月
8、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10、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5、招标控制价:48326162.06元,其中施工费48029164.10元,设计费296997.96元
16、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1、企业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
(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设计资质之一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3、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贰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外省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企业须提供)进豫承揽业务的中标后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施工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可同时具备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投标,也可以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 招投标采购活动;
(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年**月**日 至****年**月**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或移动**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招 标 人:************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白塔路隆安明珠广场A座**层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郑州市**区大学南路绿地滨湖国际城*区1号楼**层****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管部门:洛阳市城乡*体化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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