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谯城区、利辛县)项目跟踪审计(*次) | ||
品目 | 审计管理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车振涛 王永红 梁欣 尚标 王雪涵(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亳州市希夷大道***号5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编号:
*************号
*、项目名称:
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谯城区、利辛县)项目跟踪审计(*次)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 *** 号置地广场 E 座 ** 层
中标金额:人民币******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谯城区、利辛县)项目跟踪审计(*次) 服务范围:根据上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的《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实施方案》和《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谯城区、利辛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谯城区、利辛县)项目初步设计》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试点(谯城区、利辛县)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1标段项目”及后期运维进行跟踪审计,编制《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国家级试点(谯城区、利辛县)项目跟踪审计》报告,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
*、评审专家名单:
车振涛 王永红 梁欣 尚标 王雪涵(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不收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公告发布期限:****年8月**日
3.开标日期:****年9月**日
4.资格能力条件:项目负责人:王思,中华人民共和国*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建[造]**************
5.业绩:阜阳智能制造产业园-无人机产业园*期工程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年5月;阜阳市颍东新城区棚户区范围内配套工程,****年6月。
6.信誉(荣誉获奖):本项目未作要求。
7.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未作要求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安徽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审查不通过;安徽中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审查不通过。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年9月**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
(*)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希夷大道***号5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中小企业声明函
****年9月**日
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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