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预览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肇公易土告字〔****〕**号)
肇公易土告字〔****〕**号 ****年**月**日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8.******公顷 | 宗地坐落: | 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会大沙市管起步区)****-**-**地块,金沙大道东侧 | ||
年限: | **年 | 土地用途: | 排水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元 | 受让单位: | *********** | ||||
备注: | 1、该宗地拟建设项目须为污水处理厂,该项目总处理规模为12万m3/d,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4.0万m3/d,占地约55.8亩,建筑面积约5298.1m2。包含预处理(粗格栅及进水泵房+事故池、调节池+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其中粗格栅及进水泵房土建按12万m3/d建设)、二级处理工程(Bardenpho生化池+矩形二沉池)、三级深度处理工程(磁混凝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池+中间泵房+反硝化深床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并辅以化学除磷);污泥处理工程采用重力浓缩+板框压滤机处理,其中土建按12万m3/d建设;除臭采用生物滤池工艺处理;辅助配套工程(主要配套设施鼓风机房、加药间和臭氧发生间土建按12万m3/d规模建设)。 2、因供应地块拟建设四会市大沙镇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为配合城市发展需要,竞买人视为同意按该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原则上不得调整项目设计方案,在不涉及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高度、建筑退界、配套设施等规划设计条件变更,不变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前提下,如需调整总平面和单体方案等,需要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发展规划局同意后,再按程序办理设计方案调整、施工图审变更、施工许可等手续。 |
*、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9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