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分公司仓储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平和分公司仓储项目(施工)已由平和县行政审批局、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闽发改备[****]*******号、中储粮综[****]***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
2.2.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总投资******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生产设施:浅圆仓建设,配套建设汽车接收站、工作塔(含制氮及空压机房)。生产辅助设施:机修器材库、*站式服务中心、箱式变电站基础、地磅基础、变配电间、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雨水调蓄池、门卫。办公生活设施:倒班宿舍、车棚。总图工程:包括道路、硬化地面、绿化、水电外网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高度***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物高度**~***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平和分公司仓储项目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专家论证意见书》;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总仓容6*吨及以上钢筋混凝土圆筒形粮仓土建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未在管理期限内的。(4)根据“建办市(****)**号文及闽建筑〔****〕**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若采用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按否决投标处理。(5)投标人应采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如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按否决投标处理。(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7)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未按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按否决投标处理。(8)投标人资质证书应根据建司局函市〔****〕***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4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相关证书有效的证明材料。(9)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号、闽建筑函[****]**号文规定执行。(**)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8月**日**时**分**秒至****年9月**日9时**分**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元整(¥******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1条款。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9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沧江路***号
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室)、9层(***-***室)
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游连阁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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