滩羊集团屠宰加工厂(*期)副产品生产加工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滩羊集团屠宰加工厂(*期)副产品生产加工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批准《滩羊集团屠宰加工厂(*期)副产品生产加工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审服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盐池县滩羊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新建*栋副产品生产车间、冷藏库及包材库,建筑面积为****.**平米,钢框架结构;
(*)新建附属用房*栋,建筑面积为***.**平米,地上2层,建筑高度为7.**米,框架结构;
2.2建设地点:盐池县农产品加工园区,滩羊集团屠宰加工厂内。
2.3计划工期:***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
施工*标段:农副产品加工车间
施工*标段:附属用房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企业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级建造师),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以招标代理统*查询结果为准)
3.3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因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各投标人可就本次招标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按照标段顺序中标1个标段。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4年9月6日**:**起至****年9月**日23:**,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注:(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按照“不见面开标系统”要求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请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宁夏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在系统使用时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新点公司联系沟通解决,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项目变更、澄清、补充等内容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开标时间:****年9月**日9时**分
5.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
联系人:***、杨占洲
地 址:盐池县农产品加工园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鸿曦悦海湾C区1号楼2层
联系人:**、开博辉、毛利
电 话:****-*******、***********、***********
************
****年9月6日
[************************]滩羊集团屠宰加工厂(*期)副产品生产加工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滩羊集团屠宰加工厂(*期)副产品生产加工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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