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隆项目管理(重庆)有限责任公司对 重庆市*龙坡区白市驿镇政府市民综合服务中心电力分户改造工程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1,***,***.** 元) (专业领域: 其他专业施工 )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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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专业施工
需求描述
重庆市*龙坡区白市驿镇政府市民综合服务中心电力分户改造工程 | ¥1,***,***.** | 1(项) | ¥1,***,***.**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报价截止时间:
****-**-** **:**:**(北京)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详见本公告“标的信息”栏
方式*(推荐):
方式*:
直接缴纳保证金
开户行:
农业银行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台资园支行
账户名:
中隆项目管理(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
*****************
*、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按比选文件要求
*、商务条款
(*)交付时间:
总工期**日历天。(具体进场开工时间,以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交付地点:
重庆高新区白市驿镇。
(*)报价要求:
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
2、比选申请人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重庆市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比选申请人应按本须知、《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比选文件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比选申请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比选申请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比选申请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比选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比选申请人必须按比选工程量清单填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比选工程量清单*致。否则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致,且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应*致,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5、增值税计税方法由比选人依据国家税法规定选择:
■*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6、报价范围:含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比选文件、比选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经业主按相关程序核定审批通过的设计变更等工程内容。
7 、报价原则:
7.1比选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与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相匹配的施工技术方案,企业定额,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的政策、标准及规范等,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完成比选范围内工程内容的所有费用,即包含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交通组织、人工机械降效、措施费(材料检验试验费除外)、高温补贴费、*次或多次转运费、工程施工配合费、*次污染防护措施费用及其他相关措施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以及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许可手续费、政策性文件相关规定费用、保险费、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方案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所有费用。比选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报价视为是*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对工程充分了解及对风险充分估计后所作的完备报价,中标后,综合单价不调整。
7.2比选申请人应先到工地现场实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施工干扰(包括但不限于因交叉施工、与参与本项目建设的其他相关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因素导致多次调整、周转、进场等因素)、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的情况,同时因现场场地狭窄无法提供办公区及生活区、生产区场地等,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相应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上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3比选文件中投标报价中约定由比选申请人承担的费用,投标时比选申请人必须考虑此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总价中,中标后比选人不再另行支付。
7.4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由中标人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中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中标人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综合考虑在投标总价中。
7.5为了不受停电影响延误工期,比选申请人应自行预备发电机组,自备发电机的功率应与工程需用电力负荷相适应,确保施工期间能正常使用。比选人指定水、电接口,比选申请人自行从指定接口接入水电管,接入费用及相关用水用电等费用由比选申请人承担,综合考虑在投标总价中。中标后,该费用不另行支付。
7.6每*项目只允许有*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7.7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必须与所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所报金额*致,比选申请人不得采用总价*分比优惠(下浮)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下浮)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否则视为对比选文件不响应,其比选申请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7.8施工过程中,因比选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比选人将按投标报价时计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措施费和税金,并据此从结算价中扣除。
7.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
(1)本比选工程由比选申请人以比选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比选范围的原有设计要求、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量计算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及其配套、修改、调整文件以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由比选申请人充分踏勘现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总报价应包括且不限于完成比选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含税)、机械(具)费、防尘降噪费、保险费、缺陷修复费、环保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竣工图、技术资料档案编制费)、*次或多次转运费、工程施工配合费(各专项验收及综合验收配合费)、总承包服务费、规费、税金、涉及周边市民的干扰、临时占用、场内外交通组织、成品保护、施工场地、交通转换措施、现场交通运行维护、影响等协调及费用、场地内的其他施工单位配合(协调)费、水土保持措施及配合费用、成品保护及既有管线保护、预制构件制作、安装、运输、上下车、吊装、施工用水用电等施工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同时预制构配件比选人不提供场地,比选申请人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报价视为是*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本比选范围内各专业技术要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完善的部分不得增加任何费用,在对工程充分了解及对风险充分估计后所作的完备报价,中标后,不论实际工程量作如何变化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比选申请人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比选人提供的工程地质及地下管线资料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并对复核的结果负责,同时对既有设施的保护负有责任并在施工过程中负有安全责任。
(2)清单中若有部分注明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的子目,全费用综合单价项目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措施费、规费等除税金外的所有费用。中标后比选人不再对综合单价进行调整(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可调整单价和总价的情况除外)。
7.**投标报价中,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等均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的规定和相关文件执行。
7.**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渝建〔****〕***号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规定填报,且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所列各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子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由比选申请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
7.**措施项目清单的报价要求
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两部分。
(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本项目组织措施项目费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的规定进行计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建筑工程需增加)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的规定进行计算,比选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比选申请人参考,比选申请人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比选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增减项目,并进行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中标后,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均按投标时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的报价作为结算价。
(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比选申请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结算原则详见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比选申请人必须按比选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变改比选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中标后,相应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均按投标时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的报价作为结算价;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以中标人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乘以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办理结算)。
7.**比选文件及相关补遗文件规定了暂列金额,材料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比选申请人必须按比选人给定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对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7.**专业工程暂估价达到重庆市规定规模标准或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量、价:
(1)如果比选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不*致,比选申请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中规定的时间前向比选人提出质疑,除比选人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主动补遗或对比选申请人质疑作修改外,应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为准。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擅自变改比选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采用综合单价报价的,除非比选人对比选申请文件予以修改,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合同段只允许有*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工程量是估算量或暂定量,是为投标报价确定的共同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实际工程量应是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量计算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
(3)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视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量计算规范》(*******-****)、《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等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比选申请人施工期间各类材料和劳动力的市场**风险及国家政策性调价风险系数均已计入单价内,中标后无论上述何种因素变化比选申请人均不要求比选人对综合单价进行任何调整。
(4)比选申请人只有严格按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本比选文件中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表格格式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报价空白或报价为*,则视为该子项的价款已包括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比选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施工过程中,因比选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的项目减少实施工程量或不予实施,比选人将按投标报价时计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措施费和税金,并据此从结算价中扣除。
(5)本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描述不作为投标报价的唯*依据,比选申请人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特征和主要工程内容”的描述结合比选文件中的比选申请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等*起阅读和理解并确定报价。
7.**安全文明施工费
(1)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修订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比选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6号)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营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文)、《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号)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计算。《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比选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7.**材料采购及报价
(1)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比选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中标人采购材料、设备前应向比选人提交材料、设备采购计划表,经比选人和监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2)不允许使用缺陷材料,因使用缺陷材料引起的返工、报废、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3)本工程所涉材料**均按照不含税**执行,中标后,除钢材、钢筋、水泥、商品砼、商品水稳层、砂(特细砂、机制砂)、碎石、页岩砖外其他材料**不调整。 但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比选文件的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不得使用不达标或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4)本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设备)应在采购前**天内将所采购材料设备的厂家、技术参数、品牌、质量等级等指标及检测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比选申请人报送的样品后**天向比选申请人回复经比选人签认的样品审批意见。经监理人和比选人认质、封样后比选申请人方可采购进场,且最终所使用的成品必须与封样的质量*致。
(5)监理人和比选人认为比选申请人所使用的材料品质存在缺陷,或者偏离技术规范要求(以设计和监理书面意见为准),不能适用于本工程,比选人有权选定*种品牌材料(设备)供比选申请人使用,比选人不因更换材料品牌而调整材料**及相关费用;比选申请人拒绝按比选人要求更换,该种材料改为第*方供货,比选申请人须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施工,同时按比选人实际支付的材料货款(含加工、运输、人工搬运及损耗等)从比选申请人的结算价款中扣除,比选申请人不得有异议,同时比选申请人无条件对该部分工程质量保修承担责任。比选申请人拒绝进行施工的,比选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比选申请人履约保证金。
备注:
①依据原有设计和技术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且为绿色环保材料。
②由比选申请人采购的材料或设备须为绿色环保节能材料,且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采购,比选人认质。
③其他材料:其他没要求的应满足原有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比选人未推荐品牌的其他材料采购,比选申请人须按设计及相关规范标准为依据,采购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国内*线知名品牌(施工时此部分材料须比选人考察认可或认质后方可采购)。
④若比选人或建设管理代理单位对专业分包单位施工能力或产品品质有异议,比选人和建设管理代理单位有*票否定权。
7.**人工费及主材**
材料信息价参照比选当月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主城区材料信息价结合当地市场**执行(不含税价);人工**参照比选当月《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主城区人工信息价结合当地市场**执行(各比选申请人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
8、投标报价的特别说明:比选申请人应将完成该工程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和风险费用纳入本次投标报价,中标后不再另外计算相关费用。
9、规费:为不可竞争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所规定费率,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按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号)及相关配套文件中规定费率执行。否则视为对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土石方及建筑垃圾:
本项目土石方(建筑垃圾)外运费用及渣场处置费以中标时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结算时施工方需提供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弃渣发票等满足审计要求的相关资料。
**、本工程红线内施工通道建设、维护及项目施工开口、后期现场恢复等所产生的费用由比选申请人承担,纳入投标综合报价中,结算时不单独支付该部分费用。
**、各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了解本工程及周边区域的现场情况,包括工地位置、周边区域施工情况、施工难度、地质情况。
**、本项目施工水电的接入口由中标人自行办理,比选人不再承担任何接入口费用。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局部的由机械施工改为人工引起的成本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责任;其它情况(如人工、燃油**上涨等)潜在风险。中标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物资材料、施工人员的保险以及第*者责任的保险由中标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工程需缴纳的*切税务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包含在其报价内。土石方外运、利用回填及建筑垃圾外运(如果有)必须执行市政府****年第***号文《关于对主城区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知》的规定。
**、临时设施及办公用房中标人自行选择沿线地点及方式,包括开工前比选人规定的现场标准化建设规定;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成品保护:实施范围内的轨道交通、管网、电力设施、交通设施、建构筑物等所有成品保护;其相关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比选人对此不额外支付费用。
**、对成品管网造成的损坏,比选申请人应积极主动对接协调处理,比选人积极配合,因施工和安全生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对管网因施工不当或安全隐患等问题造成破坏及不良的社会影响,比选申请人应积极主动与产权方协调配合解决,比选人在必要的情况下出面协调及配合,将损失和影响控制到最小化;如因施工不当而造成管网和其他设施的破坏和损失,在抢修对接协调不及时而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被产权方责罚的,比选人将对比选申请人实行相应的处罚,罚款从当期进度款中扣除。
**、本项目开挖的土石方,应首先满足本项目所需要的回填,内部平衡后,剩余部分才可以进行外运。
**、报价时应综合充分考虑:本工程不允许爆破施工;局部的由机械施工改为人工引起的成本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责任;其它情况(如人工、燃油**上涨等)潜在风险。中标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物资材料、施工人员的保险以及第*者责任的保险由中标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工程需缴纳的*切税务均由中标人承担并包含在其报价内,比选人对此不额外支付费用。本土石工程不分土石成分、开挖深度,合并计量,投标单位根据地勘资料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报价,报价中充分考虑开挖机械。实施时,无论土石成分如何(地勘资料与实际土石比不符等情况),报价均不作调整。
**、本项目必须响应比选人的总工期要求,各种赶工费、夜间施工费等*切为满足工期要求的投入,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测算,纳入本次投标报价,比选人对此不额外支付费用。如不能按期完成,造成工期延误,比选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比选申请人为完成承包内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要求,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工期、环保、验收等各种因素必须采取的特殊措施以及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纳入本次投标报价,比选人对此不额外支付费用。
**、各比选申请人自行考虑施工期间的临时排污费、噪声费、市容费、环卫、防尘、夜间施工费等*切相关市政收费。本工程土石方外运或借土回填(如果有)必须执行市政府****年第***号文《关于对主城区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知》和****年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号《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进*步加强城市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发【****】**号)的规定执行,清运等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测算,纳入本次投标报价。
**、智慧工地建设可参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号)的相关要求建设。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综合考虑,纳入本次投标报价,比选人对此不额外支付费用。
**、人力运输*星材料的情况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比选人对此不额外支付费用。
**、最高限价: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总报价最高限价和单价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元(大写:*************元*角*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为:*****.**元(大写:*********元*角*分)。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比选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随比选文件*同发布,比选申请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其它要求
(*)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中隆项目管理(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冉敬
联系电话:
***********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龙坡区白市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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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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