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学年度萧县新庄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1包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与潜山路交口西环中心广场商铺8栋***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整(******.**元)
评审得分:**.** 分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 新鲜蔬菜 、食用菌、水果、豆制品、水产干货、调味品佐料、花生米、小米、绿豆等 品牌:胜海蔬菜、恰星食材、正仕果品、合福园、**福、食知源粮油 规格型号:满足要求 数量:数量由学校根据学生数据据实提供。 单价:食材单价由所中标乡镇中心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组成的询价小组,在制定食谱前对本乡镇所需的食材进行询价后确定,并将食材单价告知中标供应企业确定供应食材单价。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代理协议执行
收费金额:0.** *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 *** 号锦盛大楼 8 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萧县新庄镇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 *** 号锦盛大楼 8 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晗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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