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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县支行超市服务员工用餐食材采购项目
评审结果公示
*************受**************委托,就**************及*县支行超市服务员工用餐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年7月**日发布招标公告,于****年8月**日**时**分,在*************进行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及*县支行超市服务员工用餐食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主要内容:
**************城区及*县支行职工用餐提供所需的食材(含粮油类、肉及肉制品类、蛋品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类、调味品类、饮料类、食品半成品类及预包装品类)及食堂食材配送和定点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部分采购需求书。共分为8个标包,本次招标为**-**标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
03标包
第*中标候选人: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德宽路3号
投标报价:折扣率**%
05标包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岳西县新*江超市
地址:岳西县天堂镇南园大桥北端西侧**-**号门面
投标报价:折扣率**%
08标包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望江县世纪华联超市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华阳镇东洲路与回龙西路交界处
投标报价:折扣率**%
公示期:自****年8月**日至****年8月**日
其他说明:**标包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文件不足3家,**标包做流标处理。**、**标包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标包不再具备竞争性否决全部投标。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次性向*************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本公示在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上同步发布。
****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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