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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审计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采 购 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 | ********** |
日 期: | *○**年*月 |
目 录
第*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2. 磋商文件
3. 响应文件
4. 磋商
5. 磋商开始
6. 磋商小组
7. 合同授予
8. 重新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1. 评审方法
2. 评审标准
3. 评审程序
第*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
*、法定代表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资格审查资料
*、服务方案
*、其他材料
*、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最后报价表
第*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审计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关于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审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 | ***************关于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审计服务项目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关于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审计服务;
5.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服务期限:**日历天;
5.5、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执业证书: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年1月1日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和豫财购【****】**号的规定,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路径为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输入查询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路径为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查询信息),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将通过上述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与采购文件*并保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本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年**月**日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C座**层招标部。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元,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汝州市建投大厦*楼会议室(汝州市朝阳东路与古梁大道交叉口南***米)。
*、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汝州市建投大厦*楼会议室(汝州市朝阳东路与古梁大道交叉口南***米)。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汝州市朝阳东路与古梁大道交叉口南***米建投大厦**楼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C座**层
联 系 人:***、王超杰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超杰
电话:****-********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2.1 | 采购人 | 名称:*************** 地址:汝州市朝阳东路与古梁大道交叉口南***米建投大厦**楼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1.2.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C座**层 联系人:***、王超杰 联系方式:****-******** |
1.2.3 | 项目名称 | ***************关于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审计服务项目 |
1.4.1 | 磋商内容及标段划分 |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段 磋商内容:关于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审计服务 |
1.4.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4.3 | 服务期限 | **日历天 |
1.4.4 | 质量要求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1.5.1 | 供应商资质条件和能力 |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执业证书: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2 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年1月1日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 2.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和豫财购【****】**号的规定,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路径为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输入查询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路径为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查询信息),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将通过上述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与采购文件*并保存;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
1.5.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2.1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除磋商文件外,采购人在磋商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 应当在收到磋商文件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2.2.2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年 **月 ** 日 **时**分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 小时内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 小时内 |
3.1.1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3.2 | 磋商报价 | 响应报价:随同响应文件密封递交的响应报价为第*轮报价,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后,将进行第*轮报价(采购人可根据报价情况进行多轮磋商并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的后*次报价不得高于前*次报价,否则磋商申请将被拒绝。本次磋商报价最多进行两轮报价。 |
3.3.1 | 磋商有效期 | **日历天(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
3.4.1 | 磋商保证金 | 不收取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提供****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盖章要求 | 供应商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格式进行签字: 注:(1)“(盖单位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全称应与单位公章*致。 (2)签字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字。 (3)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
3.7.4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份、副本*份 |
3.7.5 | 装订要求 | 响应文件的正本*份与副本每册均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并在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内容应按“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 |
4.1.1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应分别密封,所有副本单独密封在*个封套内,封套上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
4.1.2 | 封套上写明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汝州市建投大厦*楼会议室(汝州市朝阳东路与古梁大道交叉口南***米) |
4.2.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5.1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地点:汝州市建投大厦*楼会议室(汝州市朝阳东路与古梁大道交叉口南***米)。 |
5.2 | 开标程序 | (1)宣布磋商纪律; (2)公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 (3)介绍采购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 (4)供应商代表检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在密封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5)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响应单位的名称及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等; (6)磋商会议结束。 |
6.1.1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3人,由1名采购人代表和2名技术、经济评标专家组成, 技术经济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磋商前从相关专家库中抽取。 |
7.1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 |
7.3.1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供应商代表 出席开标会 | 按照本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启会议,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2 | 解释权 |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致,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组成文件中就同*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3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大写:******.**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
**.4 | 成交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办**[****]***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
**.5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等; |
**.6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本项目磋商文件。
1.2 采购项目说明
1.2.1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定义及解释
1.3.1采购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3.2采购代理机构:取得政府采购采购代理资质,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的社会中介组织。
1.3.3服务:系指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等。
1.3.4供应商:供应商是响应磋商文件、参加磋商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它组织、自然人。
1.3.5响应文件:指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1.3.6磋商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标工作的临时机构。
1.3.7偏离:响应文件的响应相对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偏差,该偏差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为正偏离;劣于的,为负偏离。
1.3.8“日期”或“天”:指日历天。
1.3.9合同:指依据本次服务采购招标结果签订的协议或合约文件。
1.3.**磋商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磋商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1.4 磋商内容及标段划分和质量要求
1.4.1 本次磋商内容及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的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4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 供应商资质条件和能力
1.5.1供应商资质及能力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是否接受联合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7 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8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9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 预备会
不召开磋商预备会。
1.**分包
不允许分包。
2. 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
(1)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内容及要求;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2.2 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发给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供应商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磋商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1)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
(2)法定代表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资格审查资料
(5)服务方案
(6)其他材料
(7)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3.2 磋商报价
3.2.1磋商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所有费用。
3.2.2成交总报价为成交人在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含税)的总和。
3.2.3成交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磋商截止后对磋商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磋商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调整要求和条件的磋商,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而予与拒绝。
3.3 磋商有效期
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4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人与成交人在采购合同签订且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供应商在本次磋商活动中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3.5资格审查资料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磋商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限、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响应文件签章要求,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 响应文件份数要求,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3.7.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4. 磋商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至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如果因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等未写清楚而使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开启、失密等情况,采购人概不负责。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2.5 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迟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收。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将被拒绝。
5. 磋商开始
5.1 磋商时间和地点
5.1.1采购人在本章第2.2.2***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未出席视为放弃此次磋商。
5.2 开标程序
(1)宣布磋商纪律;
(2)公布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是否派人到场;
(3)介绍采购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
(4)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代表检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并在密封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5)采购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响应单位的名称及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等。
(6)磋商会议结束。
(7)宣布进入磋商、评审程序。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人。
5.3 采购过程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有质疑的,应当在开标结束起7个工作日内日提出。
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6. 磋商小组
6.1 磋商小组
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2 磋商原则
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磋商
磋商小组按照第*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磋商程序
6.4.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确认。
6.4.2、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
6.4.3、资格评审审查: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通过各供应商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
6.4.4、符合性评审审查: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
6.4.5、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竞标人磋商的具体内容。
6.4.6、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按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进行磋商。
6.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业主)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竞标。若磋商小组没有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6.4.8、磋商小组对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两轮报价;供应商只有通过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后方可进入下*轮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时提交报价,最后报价不得超过响应文件中报价。
6.4.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将依序确定排名第*的供应商为成交人,若第*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磋商。
7.2 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7.3 履约保证金
7.3.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5%。
7.3.2 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对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回避要求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评标委员会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的,应当回避: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9.6 疑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质疑。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章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 ||
资格要求 | 符合第*章“供应商须知”第1.5.1***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章“供应商须知”第1.5.1*** | ||
***求 | 符合第*章“供应商须知”第1.5.1***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将通过上述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与采购文件*并保存;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章“供应商须知”第1.5.1*** | ||
注:磋商小组按以上资格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响应文件中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为准)。有*项不符合资格审查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 |||
2.1.2 | 符合性评 审 标 准 | 磋商内容 | 符合第*章“供应商须知”第1.4.1*** |
服务地点 | 符合第*章“供应商须知”第1.4.2*** |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章“供应商须知”第1.4.3***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章“供应商须知”第1.4.4*** |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章“供应商须知”第3.3.1*** | ||
签字盖章 | 符合第*章“供应商须知”第3.7.3*** | ||
磋商报价 | 磋商报价在规定的报价要求范围之内,未超出最高限价 |
2.2在评审过程中,凡遇到磋商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致使磋商小组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于协商*致的问题,均由磋商小组予以表决,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分) | 磋商报价:**分 技术部分:**分 商务部分:**分 | |
2.2.2(1) | 磋商报价 **分 | 1、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和财库〔****〕**号规定,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给予投标****%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参与评审,小微企业产品磋商报价=小微企业产品最后报价×(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 2、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步保障残疾人权益,根据财库【****】***号的规定,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最后报价×(1-**%);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磋商报价=监狱企业最后报价×(1-**%); 4、最后报价扣除相应比例后称为“优惠后评标价”(即评标价)。 5、凡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得统计为小微企业。 6、磋商报价超出项目预算价为无效报价,以所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报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分。其他供应商的**分统*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供应商评标价)×**权值(**%)×*** 7、有效供应商是指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通过实质性审核未被废标的所有供应商。 8、供应商的报价不得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当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应在评标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2.2.2(2) | 技术评分标准**分 | 机构设置 **分 | 根据各供应商机构设置是否合理、分工是否明确、各个环节是否有相应的机构等情况进行打分,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7&**;m≤**分);基本详细,贴合实际得(4&**;m≤7分);不够详细,与项目实际差距较大得(0&**;m≤4分); |
管理制度 **分 | 根据各供应商依据有关管理法规制度和事务所合伙协议(章程)有关规定,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清晰透明的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打分,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7&**;m≤**分);基本详细,贴合实际得(4&**;m≤7分);不够详细,与项目实际差距较大得(0&**;m≤4分); | ||
审计方案 **分 | 审计方案合理,内容充实,逻辑清晰,可操作性强,与本项目贴合度高、针对性强(7&**;m≤**分); 审计方案合理,内容比较完整,逻辑基本清晰,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4&**;m≤7分); 审计方的合理性*般,内容不完整,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般(0&**;m≤4分); | ||
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分 | 根据各供应商建立业务工作底稿的归档、管理和使用制度,并能有效执行等情况进行打分,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7&**;m≤**)分;基本详细,贴合实际得(4&**;m≤7)分;不够详细,与项目实际差距较大得(0&**;m≤4分)分; | ||
质量管理水平**分 | 项目质量复核政策与流程(明确业务质量复核标准、质量复核人选任条件)并实现全所范围内*致、有效执行、质量管理部门人员独立于业务执行人员: ①质量复核流程严格、质量复核人员选任条件较高,得7&**;m≤**分; ②质量复核流程较为严格、质量复核人员选任条件*般,得4&**;m≤7分; ③质量复核流程简单、质量复核人员选任条件较为宽松,得0&**;m≤4分 | ||
风险控制 **分 | 根据各供应商的工作流程和内部运作机制,制定详细的时效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等情况进行打分,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7&**;m≤**)分;基本详细,贴合实际得(4&**;m≤7)分;不够详细,与项目实际差距较大得(0&**;m≤4分)分; | ||
2.2.2(3) | 商务部分 标准 **分 | 其他主要人员**分 | 除项目负责人外,对投入本项目审计人员具有注册会计师或审计工作相关的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每提供*名得1分,最多**分。 注:组织机构中的人员不重复计分,以上证书在响应文件中附对应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响应人业绩 **分 | 响应人****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审计业务,每完成*项得5分,最多得**分。 注:以上业绩在响应文件中附对应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
服务承诺 5分 | 1)接到工作任务后,积极配合业主工作,投入充足人员、设备的承诺和措施(0-2分); 2)响应人针对本项目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0-2分 3)遵守业主审计制度、管理及考核规章制度办法,不得随意更换人员,按时完成审计业务等承诺。0-1分 |
1.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得分高的优先;报价得分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性检查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符合性检查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磋商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串通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2 详细评审
3.2.1 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得分。
(1)按本章第 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磋商报价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位“*舍*入”。
3.2.3 供应商得分=A+B+C。
3.2.4在磋商过程中,凡遇到磋商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致使磋商小组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以协商*致的问题,均由磋商小组予以表决,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
3.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离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3.4 评审结果
3.4.1除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3.4.2 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关于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审计服务项目服务合同
审计业务约定书
委托方:
受托方:
*○** 年 月
审计业务约定书
甲方:
乙方: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关于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年度、****年1-4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服务,经双方协商*致,达成以下约定:
*、审计的目标和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甲方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对***************关于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年度、****年1-4月财务报表进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甲方的责任
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业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必需的其他信息。
3、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乙方将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主要事项清单。
4、甲方管理层对所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5、按照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6、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层的责任。
*、乙方的责任
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在执行审计的过程中,乙方需要运用职业判断,保持职业怀疑。
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的审计证据。选择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3、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止。
4、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全部或者部分透露给第*方:(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审计收费
1、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委托项目的工作量及难易程度来确定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前述费用已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费用,除此费用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乙方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2、付款方式:
*、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
2、乙方向甲方致送审计报告*式 * 份。
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时,不得对其进行修改。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项第4段、第*、*、*、*、*、*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
*、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终止条款
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提出终止履行本约定书,但应当提供不适宜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书面证据材料,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终止本约定书。
2、在本约定书终止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经甲方认可的工作收取合理的费用。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予以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1、本约定书*式 份,甲方执有 份,乙方执有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关于本约定书项下的通知可按照合同载明地址或法定地址寄送,任何*方变更地址应当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原地址寄送,寄出后3日即视为送达,无论邮件是否被退回。争议解决过程中的法律文书送达按此处理。
甲方: (盖章) | 乙方: (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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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注册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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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第*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关于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审计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采购内容:对***************关于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年度、****年1-4月财务报表进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第*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关于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审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
*、法定代表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资格审查资料
*、服务方案
*、其他材料
*、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 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
(*)磋商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项目,质量要求达到: 。
2.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 **日历天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磋商函递交的磋商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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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
| |||
磋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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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报价 | (大写) | (小写) | ||
服务地点 |
|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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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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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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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有效期 | **日历天(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 |||
承诺 |
| |||
备注: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可另附页。 | ||||
供应商: (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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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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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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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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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职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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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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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监理资质证书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 其 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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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 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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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技术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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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各类注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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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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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近年财务状况表
提供****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有效)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有效)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和豫财购【****】**号的规定,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路径为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输入查询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路径为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查询信息),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将通过上述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与采购文件*并保存;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职 称 | 专 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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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 年龄 |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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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 学历 |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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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
|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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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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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如有要求)、职称证(如有要求)、建筑师、社保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如有要求)应附身份证、学历证(如有要求)、职称证(如有要求)、有关证书复印件。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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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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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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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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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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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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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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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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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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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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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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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协议书。
*、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1、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公平竞争参见本次招标活动。
*、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资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3、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如有)。
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元,资产总额为 *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元,资产总额为 *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非中小企业该声明函可不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企业公章):
日 期: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填写。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非监狱企业可不填写。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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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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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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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报价: | 大写: 小写: |
其他实质性承诺: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
本表用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无需装订于响应文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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