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川县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无人机巡测*体化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龙川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龙川县老隆镇景明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陈屋径中东半岛小区C栋首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川县城市管理执法监察无人机巡测*体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
更正内容:
原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管理部门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许可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或*证合*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现更正为: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管理部门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或《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或*证合*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涉及的相关内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4.本项目的开标方式和评审方式分别为现场电子开标、现场电子评标。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采购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
(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有效**证书进行现场电子开标。(地点: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陈屋径中东半岛小区C栋首层)
名 称:*************
地 址:龙川县老隆镇景明路**号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陈屋径中东半岛小区C栋首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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