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南开设计[****]****
1、 | 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卫津路校区学院博物馆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以 教发函[****]**号(调整为教发函[****]**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为 ***** *元,资金来源为 国拨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学校自筹:******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受 ****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4、 | 投标确认方式
|
||||||||||
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招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金东寒(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民佶(印鉴)
办公地址:河西区广顺道2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典
电话:***-********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 受理负责人:***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号
天津市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_****@**.***.**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丰路**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