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某部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第*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某部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第*次)
*、中标(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周谷堆农产品物流园1栋***-***号
中标(成交)金额:
肉品类、果蔬类、粮油类:下浮**%;
调料类:下浮**%。
2、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市裕安区顺河镇谢圩村
中标(成交)金额:
肉品类、果蔬类、粮油类:下浮**%;
调料类:下浮**%。
3、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佛山中南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区****号仓、****号仓、****号仓(住所申报)
中标(成交)金额:
肉品类、果蔬类、粮油类:下浮**%;
调料类:下浮**%。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某部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第*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另行通知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汪超、赵记、任晓红、程梅、张光勇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周*至周*,上午8:**-**:**,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振兴M大厦A座**楼招标采购部,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某部
地 址:*安市金安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市金安区佛子岭路振兴M大厦A座**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安某部
************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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