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经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和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预算金额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食堂****-****年度肉类(新鲜屠宰猪肉,非冰鲜、冷冻)供应项目 | ***元/年 | 项 | 1 | 供应期2年,合同*年*签。 |
具体报价范围、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履行本合同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有新农都市场、中心(金陵)菜场、城北菜场、龙山菜场的营业执照。
3、若为屠宰场直接供货,屠宰场须同时具有《定点屠宰资格证》,《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同时具备《定点屠宰资格证》,《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1份)。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报名时间和地点:凡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请于****年**月**日-****年**月**日每日上午8 时**分至** 时**分,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兴县浙北商业广场**幢***)报名,过期恕不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信息公告媒介为浙江政府采购网(****://****.***.**.***.**/),郑重提醒各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需与本公告写明的指定人员联系,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联系方式
1、招标人:**********
联系人:李主任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章 工联系电话:****-*******
3、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长兴传媒集团督查办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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