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木垒县****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
建设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新户镇、大石头乡、乌孜别克乡、东城镇、西吉尔镇、雀仁乡、白杨河乡、照壁山乡、英格堡乡等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韩开刚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资(*元) | ***.** | 环保投资(*元) | 6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级、*级公路。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改善交通安全线路里程**.***公里,由**条路线组成,工程主要有更换、新增标志标牌,新增波形梁护栏,原有过水路面修复,沿线坑槽修补以及其他安全防护工程等。标志标牌***块,波形梁护栏*****,修复过水路面****,修补路面坑槽*****㎡,修复标线***㎡。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施工期间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运输。2、施工期间尽量减少临时用地。3、施工期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往县城垃圾场填埋。4、施工结束后做到场净料清。 | ||
承诺:******** 韩开刚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切后果由 ********, 韩开刚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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