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高碑店市新城镇中心卫生院洪涝灾后重建项目(建安工程部分) (项目名称)已由 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高行审招标核[****]**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债劵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高碑店市新城镇中心卫生院洪涝灾后重建项目(建安工程部分) 工程建设地址:高碑店市新城镇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是拟将原有危房拆除,拆除面积为367平方米,在原址位置新建医疗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地上两层高度7.7米,首层主要为候诊大厅、疫苗接种间、疫苗存放间、CT室、二层为诊室和病房;同时进行室外绿化、道路硬化及其他附属工程的建设,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共计245日历天 招标估算额:1759837.28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提供****年度不少于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打开“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页下载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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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迎宾东路***号 | 地址: | 保定市竞秀区韩村乡乐凯北大街城市美居西区**号门脸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士昌(异议受理人) | 联系人: | **(异议受理人)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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