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和有关工作部署,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梳棉胎等**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共对梳棉胎、平板玻璃、水泥、耐火材料(耐火砖)、电线电缆、防火涂料、复合肥料、磷肥、煤焦油、焦炭、洗精煤等**种产品开展监督抽查。共抽查***家企业生产的***批次产品,抽查区域为贵阳市、遵义市、*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等9个市(州)。本次监督抽查依据*******-****《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平板玻璃》、*****-****《通用硅酸盐水泥》、**/T****-****《黏土质耐火砖》、**/T*****.1-****《额定电压***(**=1.***)到****(**=**.***)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1部分:额定电压***(**=1.***)和***(**=3.***)电缆》、**/T*****-****《复合肥料》等标准要求进行检验。经检验,发现2家企业2批次产品检验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0.5%。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者,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产品;*是督促指导企业查找不合格产品产生原因,限期完成整改;*是对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附件:省市场监管局梳棉胎等**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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