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教育校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项目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本项目非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数量 |
预算 *元 |
1 |
教育校园设备采购项目 |
包括投影机、电子白板、黑板、*体机电脑、中央控制器相关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
1批 |
***.** |
注 |
1、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若为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招标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3年6月**日至****年6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下午:**:**-**:**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安吉县递铺镇云鸿东路**-**号)。联系邮箱********@**.*** ,电话****-*******,联系人***。
3、招标文件售价:***元/本,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年7月** 日上午9:**时
*、投标地址:
************(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号(云鸿铭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
****年7月**日上午9:**时。
*、开标地址:
************(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号(云鸿铭楼))
**、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元,交付方式:公对公以银行电汇或者网银转账。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账(以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据为准),同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
**、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及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份;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报名表。
3、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安吉县融媒体中心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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