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示正文 | |||||||
[衢江区大数据中心政务外网终端防护项目],采购人为[****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单*来源采购原因 采用单*来源及选用上述供应商的理由是【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印发****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的通知》(中电信采购〔****〕8号)和省公司关于印发****浙江公司****项目操作规范(****版)的通知(中电信浙〔****〕**号) 相关规定,***项目在营销阶段已确定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并经公司内部集体决策的合作伙伴选择,项目中标后,可按规定履行单*来源采购程序。本项目在营销阶段已确定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且经过公司内部集体决策的合作伙伴选择,适用单*来源采购方式。】 *、单*来源采购供应商 标项*:【浙江象网科技有限公司】 标项*:【浙江产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媒介和期限标 本公示仅在****阳光采购网[**]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 3月 8日至****年3月**日,共3天。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电话:***********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衢江北路1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通过****阳光采购网“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仅适用于电子采购]】/【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传统纸质采购]】
采购人:****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日 期:****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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